1.外国人登录
在日本居住90天以上的外国人,根据“外国人登录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到现住处所在市•区政府进行登录。
办理登录手续,须前往现住处所在的市•区政府,填写“外国人登录申请书”相关事项,并提交2张最新近照(4.5cm×3.5cm)及本人护照。手续办理数日后即可领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由于法律规定外籍居民有义务随时携带此证明,所以外出时请不要忘记。
当住址变更或在留期限因故延长时,须在14天之内进行申报。住址变更时,请前往新住处所在市•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如留学时间较长,则要在“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中所指定的“下次确认(更换)申请期限”内,向现住处所在市•区政府提交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护照、2张最新近照(4.5cm×3.5cm),用以办理证书的重新登录(定期更换)手续。
2.有关在留资格的各种手续
在日居住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需及时申请并办理在留期限更新、在留资格变更、或再入国许可等手续。
申请办理各种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作主并须亲自前往入国管理局进行办理,如果因疫病、住院等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请及时向所属研究科室/院系的事务室汇报情况。
另外,有关申请在留资格、资格外活动的各种表格,可从以下法务省官方网站直接下载(http://www.moj.go.jp/ 服务→行政手续简介•表格下载→第16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相关手续、第17外国人登录相关手续)
(1)更新在留期限
以留学生(在留资格为“留学”)身份来日的在留期限一般为两年或一年。如因升学、升级等原因而需延长留日时,必须办理在留期限的更新手续。当事者需要在在留期限到期以前,前往所辖入国管理局提出相关文件。在留期限到期2个月前即开始受理相关申请。由于3月、4月、9月、10月入国管理局各类手续的办理比较集中,十分拥挤,建议您最好能提早办理。
办理手续时,请备齐以下文件。
1.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申请表格可至入国管理局领取,或从法务省官方网站下载)
2.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学生证
3.在学证明书(研修生需提交研究项目证明书)(可请各研究科室/院系帮助出具)
4.成绩证明书或研究项目证明书(可请各研究科室/院系帮助出具)
5.手续费4,000日元(2005.11现在)
另外,根据入国管理局方面的判断,亦有可能需要出具其他证明文件。
(2)变更在留资格
进入大学并以留学生身份进行研究•学习的在留资格,原则上应为“留学”资格。
申请奖学金时,申请条件中要求留学生的在留资格必须是“留学”资格,所以,如果所持的是“留学”以外的在留资格,有必要改为“留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所属研究科室/院系的事务室解释其理由。
办理手续时,需要备齐以下文件。
1.在留期间变更许可申请书(申请表格可至入国管理局领取,或从法务省官方网站下载)
2.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3.入学许可书复印件(研修生需提交研究项目证明书)
4.手续费4,000日元(2005.12现在)
另外,根据入国管理局方面的判断,亦有可能被要求出具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要把在留资格从“短期居住”改为“留学”,一般来说需要先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具体详情请垂询入国管理局。
(3)暂时离境•重新入境
暂时离开日本时需要提前在入国管理局办理“再入国许可”。如未能及时申请“再入国许可”,当您再次入境时,需要重新办理同首次来日时同样的一整套手续。再次入境的许可期限,同当事人当前所持有的在留资格的期限相同。
暂时离开日本,在机场等海关接受入国检察官审查时需要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明。
办理手续时需要备齐以下文件。
1.再入国许可申请书(申请表格可至入国管理局领取,或从法务省官方网站下载)
2.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学生证
3.手续费3,000日元(一次)
6,000日元(多次)(2005.12现在)
暂时离开日本时,请务必事先得到指导教官的许可,并向所属研究生院/本科院系等部门的事务室提交报告。
※虽持有多次有效的入国签证但尚未办理好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出国时必须暂时上交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在返回日本后则需要前往市•区政府重新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
(4)招待国内亲属前来日本的有关手续
若欲申请“家族滞在” 的居留资格,在交付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需要备齐以下文件。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申请表格可至入国管理局领取,或从法务省官方网站下载)
2.申请签证的亲属的照片2张(长4cm×宽3cm)
3.结婚证明书等能够证明您同亲属之间的亲戚关系的材料
4.您本人的在学证明书、或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
5.奖学金支付证明书等能够证明您本人经济能力的材料
6.您本人的护照、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可以请市•区政府帮助开具)
7.贴有430日元邮票的信封(需写好住址、接收人姓名)。
除此之外,入国管理局还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交其他证明资料(一同居住的理由书、存折内存款金额的复印件等)。
(5)从事在留资格以外的活动,需提出申请
留学生到日本来的目的是学习、研究,所以留学生的在留资格应为“留学”。以“留学”的居留资格,未经允许不可擅自进行勤工俭学。如果希望进行勤工俭学,则需到所属研究生院/本科院系的事务室办理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书”的相关手续。如果顺利通过了入国管理局的审查,即可在2〜3周后领取到“资格外活动许可书”。
对勤工俭学有时间限制,每周必须控制在28小时之内。但如果身为旁听生或以旁听为主的研修生,每周的时间限制则在14小时之内。
另有规定,休学期间不允许从事勤工俭学。
有关以上内容敬请垂询
所属部门的留学生担当窗口、或研究协力部门留学生科 内线 22473・2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