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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概况 
            学校创立: 1991年4月    学院长:清水 澄   学校定员:470名 
            ◇申请资格 
            1.勤恳努力,日语学习目的明确。 
            2.在母国接受过12年或12年以上学历教育,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文凭者。 
            3.最终毕业时间5年以内。(超过5年者,请咨询学校并说明申请者毕业后的经历) 
            4.按照本学院要求能够提供所有申请材料者。 
            5.经费支付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 
            6.具有基础日本语能力。※根据出身地要求有差异,详情请咨询学院事务所。 
            ◇受理期间 *申请期间没有及时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可延期申请。          
            
 ◇课程介绍 
            
 *全部开设课程以晋升日本的大学院,大学,短期大学,专门学校升学为目的,以及面向日本留学试验, 
            日本语言能力等级1级和2级合格为目标进行全面学习。 
            *前・后期共计2次的水平测试考试,根据学生日语水平进行分班学习。 
            ◇宿舍 
            
 *申请利用分享小屋(利用状况:多人数、多国籍、包含水电煤气费用)的学生请另外咨询。 
            *学生宿舍的原则是居住6个月,之后可申请延长。 
            *除上述外还配备其他宿舍,详情请咨询。 
            *此金额为2014年的费用,有变更的可能敬请谅解。 
            *设备: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热水壶、卫生间、浴盆(附淋浴)、上下铺、书桌、椅子。 
            *如有其他变更事项会事先通知。 
            ◇留学申请流程(*对于申请者会进行书面审查与面试、详情请咨询招生负责人。) 
            ◇学费以及缴纳方法 
            ●入管递交申请材料时,需缴纳以下费用: 
            *报名费    ¥21,000 日元 
            *申请时如需委托我院翻译申请材料,需缴纳7500日元或500人民币翻译费。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结果通知后需支付以下费用: 
            
 1:授课费包含所使用的设施・活动费(包含体检费用)以及学院原自编教材的复印费用。 
            2:来日后按照日本法律规定,需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费用约年间2万日元(学生自己負担)。 
            3:费用一览表内容适用于自2015年1月~12月的入学者,不变更入学时的课程的前提费用不变。 
            4:入学后,为公平起见如发生缴费滞纳情况将收取滞纳金。 
            另外,全部征收的滞纳金将作为福利服务于学生(内容公开)。 
            5: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学者学费将不予返还。但,大学・大学院升学的情况下, 
            扣除相当于毕业前2个月的学费・一次性支付优惠费用・教材费后其余给予退还。 
            ≪汇款信息≫ 
            
 *汇款手续费用由申请者本人负担。 *学费优惠仅针对于一次性缴纳1年度学费者,详情请咨询。 
            (例如:缴纳1年学费→优惠学费3%) 
            ◇注意事項 
            *未经批准任意延迟缴纳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处分。 
            *除特殊情况外,学费滞纳者将不予发行学校申请书类。 
            *报名费用无关入国管理局的申请结果如何都不予退还。 
            *在学期间,一旦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在日本驻华大使馆换取签证不合格者或根据个人原因取消入学的情况,除入学金以外的费用将如数退还。 
            *签证取得后由于个人原因不入学者,请于一周前书面通知我校。(电话不予受理)扣除入学金以外的费用予以退还。 
            ◇申请需要提出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 
            
 (2)经费支付者需提供相关材料 
            a)       经费支付者在日本以外国家 
            
 b)       经费支付者在日本居住 
            
 ◇注意事项 
            * 根据国籍申请提出材料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事务所。 
            *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入国管理局要求会要求追加其他材料。 
            * 复印的材料需统一使用A4白纸清晰复印。 
            * 公证书、证明书、照片需提供递交入管申请截止前3个月以内有效。 
            * 日语以外的材料必须附有翻译件。 
            * 翻译(仅限中日,英日)委托学校的情况下,需要提前联系并缴纳7500日元或500人民币翻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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